假設去全國電子買了一台冰箱,送到家裡時拆開包裝外表已經受損,用都還沒用過,理當我們會要求全國電子要求相關求償與後續責任~(這是大多人都知道的邏輯與處理方法吧!?)

 

7/1公司進了幾台日本成形機,送貨到時拆箱有一台外觀受損,馬上反應XX公司的上海分公司,拖到今天整整13天都沒做為,打電話去換了4個人接洽,期間,最好笑莫屬此公司怪異的邏輯和要求:

 

『東西是你們買的,產權就是你們的,現在有問題當然要自己理賠!』
(我當然知道東西是我們的,不然公司付錢付假的嗎?!但是送來的是瑕疵品,我司要如何接受接受瑕疵品?)

 

『要不然你們先寫一個承諾書,假設保險公司不賠,那由你們承擔維修費用,那我們就會去修理!!』
(收到瑕疵品委託原廠維修...還要找我們買單就對了~!!)

 

這間日本國際級大公司頭腦是不是有問題?

 

後來說要向日本總公司投訴,果然起了點作用要立即安排維修,且我們不需承擔任何費用;但最好笑的是跟該公司大陸主管說要投訴他的上級主管(日本人)都不處理我們的問題,此大陸主管說:『我私底下跟你說~你快投訴到日本總公司吧~我沒意見,反正我的日本主管掛高高也都沒在做事的!』

 

大難來時各自飛呀~@@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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